修路协议书
甲方:
乙方:
为适应经济发展,提高出行体验,增加对家的美好建设愿景,我们本着群策群利的态度,坚持"公开,公正,公平,自愿"的原则,经一讨论决定,协议如下:
一,从陈亮门前路口水泥路起点,至邵汉春门前两简易房处共约95米(两简房全部拆除)
二,修路路基已成,首期费用由陈小金一家承担,不再另计算.中期陈艳出资4200与后期费用由三家共同承担,承担责任人:陈小金,邵汉春,陈威
三,道路预计总长95米,按国家标准宽3.5米,厚18公分,保证道路施工质量(要求:华新32.5标及以上,预计成本在30万/公里)
四,本次修路属于自愿合作,道路权共有共享,任何一家不得无理阻断道路,道路有任何改变,三家共同维修与保养.
四,道路成本按市场估价后,三家共同寻找与推荐承包商,承包商要做到价格明细,中途无增项,质量有保证.前期承包商需带资进场,后期三家验收合格后统一支付.
五,形成协议后,三家选定责任人,收取3000元定金完成确认,项目开始正常启动.承包商完工验收前应及时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,以免影响与承包商的资金结算.
六,承包商接受国家与乡镇的补贴政策,自行负责相关风险,三家协议人有义务协助承包商获取相关补贴.
七,本协议一式三份,每家各执一份,签字确定
甲方:
乙方:
2019.4.8